見字如面:

世界終歸要看到你的輝煌,才肯承認你的天才。

蝸居在蝸居,小小的空間鋪滿了白紙,不,那上面佈滿了字跡。如群蟻排衙,不同世俗的混亂。有的人不需要什麼努力就能夠得到他想要的有的人打拼了大半輩子也高不成低不就。飄向北方,飄向遠離家鄉的地方,將自己塞在一方擁擠的房間,只有一根風箏線牽著自己的理想,努力的不被風吹散。這世界並不很好,山在、樹在、大地在、歲月在,獨我不在。

向前進了半步的是天才,但比天才進半步,你就是世人眼中的瘋子。眾星捧月,眾叛親離,不過是半步的距離還怎樣追尋一個更好的結局?遙遠的距離,我撥下你的號碼,靜默著忘記了要說什麼,只是明白我想聽聽那熟悉的聲音,便只為了撥動心中的弦,顫動了一池春水。我說“春風有十里,無一不是你。”但十里之外呢?你離了我遠不止千里,當真是千里迢迢,總不得見。

寫下明天的故事可以叫預言,寫下後天的就是幻想,而我寫下了每一天,昨日的回憶,今日的工作,卻不敢多寫以後的幻想,我怕看不到明日的希望,我怕明天的世界沒有太陽,我怕華章無人鑑賞,我怕不夠資格站到你身旁。大多數人說吃文字飯的人是沒出息的,我說“去你媽的。”那可是夢啊,哪怕是一場幻影,在消逝之前,也能留下最好的慰藉。

木心先生說“十月小陽春,是走訪情人的天氣。”文字便是讀書人的第一情人,她似乎曾經拋棄過我,但我從未放棄過她無論出租屋還是膠囊賓館,蜷縮在黑暗中文字就是最好的光亮。任由才氣肆意發酵就像飛天袖間落不到底的花朵,美則美矣,空虛飄零,孤芳自賞。不被世界認可的天才還叫天才麼?死了之後的天才還叫天才麼?

頂一世瘋子的名頭,不退半步就是道。這半步的價值,是天才中的天才,凡人中的瘋子。守住了道,是瘋魔,守不住道,也是瘋魔,作他人或自己眼中的瘋魔,任君自取。上帝欲使一個人毀滅,必先使其瘋狂,可是我已經瘋了這麼久了,為什麼還是沒把我人道主義消滅?不瘋魔不成佛,為什麼我想不明白為什麼要成佛?身邊同行的好友都登上了自己的殿堂,而我在夢中也搭不出一座通天塔。我的光芒,終歸照不亮這片土壤麼?是你不願,還是你不願我?

我想殺死一隻知更鳥,從而獲得對抗世界的勇氣,小時候打架時,手裡攥著的石頭,是否就是對抗的籌碼呢?真是後悔當時沒有抓住一塊大一點的石頭,那樣的話或許就能在荊棘叢生的人生砸出一條路來了,或許將這個討厭的世界砸的稀巴爛也說不定吧。長大真是令人討厭啊,真懷念提起拳頭就能獲得周圍人尊敬的時候,他的心裡有再多不爽,也必須稱讚你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