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字如面:

我想要活著參加自己的葬禮,繁花凌舞,做自己的司儀。

將花朵燒成灰燼,而將荊棘刺進胸膛,自殺不一定唯美而浪漫,但是一定足夠崇高。從時間的手中搶過生殺予奪的大權,想想就令人激動。濃烈的感情迸發在一瞬,過往的一幕幕浮現在眼前,滾燙的熱血翻湧,咳出的一滴,是心間血。雙手當是會變得寒冷吧,意識漸漸模糊而渙散,世界也在眼前重了影,靈魂下墜,黑暗中閃過一絲光。事業,星耀如絲,雲覆雨。

你離去的那日,也下著雨。在迷濛中結算逝去的青蔥,張開雙臂,擁抱生命中迷離的光影,同你一起飲盡杯中的淚水,讓時光日日老去。任何時期的愛情都是合情合理的,只是判斷的人決定了對錯。什麼樣的喜歡是對的,什麼樣的喜歡又是錯的呢?那一粒未曾開花的種子就應當枯死在寂寞的土壤中麼?甚至沒有一個春天願意讓它發芽。還沒有出生就失去了結束的可能,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等待,等到合適的時候,像春天終於等到花開,那當然很好他們會相戀、訂婚、結婚,一切都像夢中的那個樣子,順理成章。而在不合適的時候相遇了呢?終歸等不來一個“GOODENDING“像冬天遇到的魚,隔著厚厚的冰層,你們四目相對,它換了口氣。又沉了下去,看不見了,再也沒了後續但是終歸還是會不甘心吧,怎麼能控制住那麼濃重的情誼呢?所以拼命的接近,甚至不惜偽裝成另一條魚。

不知道究竟迷上了你哪一點。這樣也好,若是知道為什麼,終還是不夠喜歡,正是因為不知道,所以喜歡你的上上下下。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多人不喜歡雨,但我是喜雨的,並非是可致洪澇的暴雨,而細絲般的、點灑在階前的雨。帝王將相才子佳人的故事都聽過不少,但是無論是你還是我都沒見過,那這又是誰講述的現實?亂我心者,可酣高樓。伸出手接一窪雨水,妄想將它盤似珍珠,就像要將什麼緊緊抓在手中,是呵護,也是禁錮。但我是墮落的路西法,只走自己的路。

雨一直下,風一直刮,好懷念當初撐開的傘。俗人所謂“愛是要放手”,我不敢苟同。不過是能力不足的自我安慰,卻說得冠冕堂皇,理直氣壯。若是他不懂你的心,愛上這樣他的你,我不允許。隨你怎樣評斷好了,隨你怎樣怨我也罷了,若是真的能留你在身邊,也是樂意之至,再不理,也知道你尚安好。只是我不能,我,不配。不過這麼多年過去了,你依然是我繞很遠很遠的路,也願意去見的人吧?哪怕只是靠近一點點。

“請用一支玫瑰來紀念我。”馬爾克斯說。五十年的時間,它展現了各種各樣的愛,終於問出了一個問題:來來去去的未來還要持續到何時?而阿里薩早在五十三年七個月零十一個日日夜夜前就備好了答案。“永生永世。”她說。半個世紀,於某些人來說是半生,但於我而言,還要再活一生。沒人知道未來和意外哪個先來,但誰都認為半世紀之於一生,渺若塵埃。林徽因給出的承諾,梁思成用了一生守候,不可謂用情不深。但人們心中似乎只有那個滿口風花雪月的才子才能與她相配。究竟誰是誰的四月天?

含英咀華,且聽風吟,雨蒙清眸,是為誰等的輪迴?食指用詩歌冒犯了時代,而我,只有叛逆——離經叛道。

只問這天,敢不敢收我這瘋狂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