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看小B的家長也不去付醫藥費,也不去探望我家孩子,並且還讓自已的孩子住院!”“這?”張老師無語了。因為這麼一點小事,同學之間的這點矛盾,就要去麻煩警察,但是看眼前的陣勢,小B的家長肯定是不願意聽醫藥費了,張老師找不到合適的理由去勸小A的媽媽報警了。

“鈴鈴鈴”手機鈴聲響起,張老師拿起手機:“喂,你好,小A的媽媽!”“我們已經報警了!”啊?真的報警了,真讓我們無語。就這樣一點小小的矛盾,還去麻煩派出所的警察。可是學校只是教書育人的單位,沒有執法權,只能調解,家長不願意聽醫藥費確實沒有辦法。

接下來的幾天裡,警察連續調查了幾位在現場的同學,小A和小B仍然在醫院住著,據說醫生也不給小B開藥。事情就這樣僵持著,因為孩子在醫院裡派出所也沒有辦法去詢問和做筆錄。

“張老師,您好!”“哎,您好!”“我們家孩子已經出院了。”奧,小A的媽媽還是比較明事理的,感覺孩子沒有什麼問題就出院了,那麼小B呢?她什麼時候出院?

“小B也出院了。”班主任張老師聽到一個學生說。原來小B的家長看到小A已經出院,自已也沒有什麼問題就出院了,好在事情沒有繼續僵持下去。

“我們家的孩子也捱打了,也住院了,我們不賠錢。”小B的家長說。“你們兩個打人家一個,你們打人家的時候不允許人家還手啊?”班主任張老師搶白了了幾句,說的小B的家長不再吱聲了。

很快派出所又調查了小D並提出了處理意見:小B小C聽小A的醫藥費並且補償營養費2000元,小B和C毆打小A應該拘留。鑑於兩個學生還不到16週歲,暫不執行。

處理結果出來了,但是兩家的醫藥費和賠償款很久沒有到位,因為兩家都很窮。都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可是現在卻是窮人的孩子愛打架。

事情又陷入了僵局,確實學校面對這樣的問題是無能為力的。

“你們兩家要賠償小A的醫藥費和營養費,孩子既然打了人犯了錯就要敢於面對,就要承擔責任。”級部馬主任對兩位家長說,“如果你們兩家繼續不執行的話,下一步就要走法律程式,由法院進行判決。”“好的,不過我們實在太窮了。”小B和小C的家長哭喪著臉說。雖然家裡窮,那也沒辦法,就因為一點點小事,損失了時間和金錢,希望家長和這兩個學生能夠引以為戒。

如果家長從小的時候就能夠教育孩子,犯了錯誤就要改正,自已做的事情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就不會出現後面的事情了。況且,當孩子出現問題或受到傷害的時候,家長往往只找別人的原因,而不去找自身的原因,這也導致了孩子的認知出現問題,以後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經過漫長的馬拉松式的處理,這樁“公案”總算塵埃落定,在這個過程中牽扯了老師、家長、學生的大量時間和精力,犯錯學生的家長付出了金錢,如果年齡再大一點還會被拘留,影響 學生以後的考學、參軍、考公等。

所以,各位親愛的家長,從小要注意自已的言行,管好自已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