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字如面:

有些時候,我們就像夕陽和黃昏,在某些時刻如此的相似,中間卻隔著整個黑夜。

那個下午,陽光還很暖,你看著窗外,我看著你。就這樣好幾年。後來,我們都畢業了,也在夏日與你別離,夏日的陽光自是燦爛無比,夏日的驟雨時節也是昏天黑地。就像棋子終分黑白,總有些情感是“BadEnding”。

我還記得,曾經向別人炫耀過你,不止一次。與兄弟對酒當歌的夜晚,月亮只是靜靜地旁觀。天南海北的胡扯一通,拼著拼著興致愈高,人也口無遮攔。食色性也,酒色不離。輪著划拳掰腕飛花令,輸家開場,輪流講起了自己過往的輝煌事蹟。有誇自己物件儀態好的,有說溫柔體貼的,大俗大雅者皆有之,但是當提到你的名字時,都愣住了,不知誰手中的酒瓶滑落,碎的好像心吶。顯然不是說伊不好看,事實上多數見過你的人都要說道兩句,面目清秀,好寫文章,只是與外在柔弱不同的是略有彪悍的心。哥幾個都曾折在伊手中,喜歡的緊,確實不敢下手。

當時其實並不明白他們的心思,只是後來發現,他也喜伊。他並不想讓我知道,我們是真的穿過一條褲子的。沒一起喝過酒,但一起捱過打;沒一起追過妹,但睡過一張床。很難過,很難做。常言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手足自然是不能砍了去,但是衣服也同樣不能亂脫吧。終於到後來,我們都散夥了,手足沒了,衣服也沒了。

隨意的理由,隨便的分手。沒多少人知道,就像沒多少人知道我們曾在一起很久。從前,大家最喜歡的一個詞是萬里無雲,不是因為心像天空一樣明朗,而是因為那裡面有你的名字。彷彿只有這樣才敢光明正大地喊住你,似乎這樣就能讓我感到困迫,其實已然許久未曾愛過。斷了指甲,斷了青絲,斷了紅燭,未斷牽掛。

還是習慣什麼都用雙份,雙人餐,兩件衣,一對筆。在的時候剛剛好,不在的時候連自己都想要丟掉。右手上藏了很久的繃帶,左腕上寫的很深的名字,口袋裡的糖與髮卡,拿不出,放不下。有人說人生的煩惱說開不過就是十二個字:想不開,放不下,看不透,忘不了。很有道理,想必也是個失意人吧,只是能醒不願醒。伊的一條條簡訊,我都完完整整的留著,未曾刪除,是為了證明哪怕是你,也曾有那麼多時光,深深愛著我。

當回憶落滿了灰塵的時候,最怕的就是吹來一陣風,吹去了所有日積月累的掩飾,吹盡了心心念念留下的業障,吹的人流下了眼淚,催的滿面桃花香。

十七歲的時候,大約是不可能送你一支玫瑰花了,那就希望二十七歲之前,能和你一起喝一場酒,喝到身體裡燒起一團火,燒去所有的理智,只剩下本能。為自己活一次。

愛和愛過,只差了一個字,中間隔的,卻是一整個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