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字如面:

也曾把欄杆拍遍,佇倚危樓,也無細雨也無風。

延滯心跳,輕著筆端,給你寫信。日日夜夜的紛亂思緒,全都研成粉末揉進了文字裡,一次次唇角的微微上揚都融化在夕陽裡,拉長的黑暗之下,是慢慢接近的背影。

所謂錯過,不是錯了,而是過了。在詩歌隱退,信札消匿的年代,歌詞就是可供吟唱的情書。音樂這個東西,開心時入耳,傷心時入心,真正動人的又怎是那一句歌詞呢?是生命中的那些,關於這首歌的故事,是在寫下這個故事前,失去的那個人。在冬天遇到魚又有什麼錯呢?隔著厚而堅實的冰層,你與魚雙眸相凝,看著它轉身,看著它深潛,沉入水底,消失在陽光照不到的黑暗。於是等到下一個春天,你再一次來到這片冰面,如果沒有錯它還在那裡等候,那你就可以愉快地將她釣上來,吃掉。

有人說,早已過了筆生紙面的年代,這些是該淘汰的了。或許確有一定道理。一封信相較於一條簡訊,前者或許要很久才能到達,而後者只需一瞬;但後者只能抵達一個人的眸,而前者卻能抵達一個人的心。你到底是愛收到一條訊息,還是一封手書呢?鋪陳在面前的信,你可以小心翼翼的將手伸出,一點點撫摸那塊塊墨字,字面的凹陷中,擠滿了濃濃的情誼,或是說,情意。

君可知,人為什麼習字?在這般網路發達的時代,完全可以把所有的文字工作交給電腦,隨意在鍵盤上敲敲,一份檔案,一篇文章,一本書,就都有了。但是你看向它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明明認識的字,有時倒是陌生了——像是隔了些什麼。是了,一個人,一百人,一萬人,那字都是一模一樣的。淹沒在洪流中,你的一千字與我的一千字,沒什麼區別,摸不到感情。想想古時候的抄書者,一筆一劃間,寫滿了信仰和虔誠;想想年少時送出的情書,洋洋灑灑,抒寫著愛慕和赤誠。那字跡間的感動,是網路觸不到的真實。

聽一首歌,會想沉浸於此,但更想帶她去向四面八方。讀一封箋,只想依偎在一片溫軟,獨自留戀,暗自沉淪。不需要任何人的挽救,不需要被喚醒,只在夢中來回遊蕩,便也十分滿足。手邊有關你的所有物什,不過區區百來個字,卻翻來覆去,經年以來,常看不厭。不捨得它有一絲一毫的損害,那是對過往歲月的保護。

終於明白為什麼會喜歡老物件兒。看著一張張泛黃的紙,品著一段段古舊的時光,踽踽獨行在熟悉的街道,一草一木的追憶,都是為了整理你的記憶,都是為了一個夢。證明哪怕是你,也曾經那麼深深的愛過我。字越化越簡,情也愈愈淺淡起來。猶記得故時的“愛”,是把心都放在裡面的。我將餘生交給你,不問你的餘生是否與我有關。人生若只如初見,自不可能再輕易放手,你是手中斷了線的風箏,尚未飛遠,所以尚可自欺。當是在一人那裡找到了新的似曾相識,當是他年少有為不自卑。可是我,又何嘗不是?

Findhim,thenkillh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