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前期的宮人放免

在西漢之前,春秋戰國時期便已經出現了放免思想與事例,但只是零星的個例,直至文景時期以詔書的方式實施了規模化的放免,成為了後世放免宮人的典範。

提到放免宮人,最為人稱道的便是文景時期的政策,但其實在春秋戰國時期便有了放免宮人的事例。

春秋時期,秦桓公伐晉,魏顆於輔氏大敗秦兵,擒獲了秦有名的力士杜回,這一勝利即與其放免父親魏武子的妾室有關。

魏顆的父親魏武子有一小妾,武子生病時要求魏顆待他死後將小妾改嫁,後病重時又改口要其殉葬,待武子死後,魏顆認為人病重時易神志不清,便按照父親清醒時的決定將小妾出嫁,所以在戰場上獲得了小妾之父的幫助,結草以絆杜回。

這即是“結草銜環”中“結草”典故的由來。

這一事例可以看出在春秋時期,妾室可以殉葬,也可以在丈夫死後改嫁,而魏顆將父親妾室改嫁之事,不僅沒有遭到非議,還被流傳為美談,可見在當時放免妾室被看做是一種仁義之舉。

戰國末期,韓非子在其著作《韓非子·外儲說右上》中提到,齊景公問政於師曠,師曠曰“君必惠民而已矣”,連說三遍,景公得其意,便實施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如發倉粟賑貧,散餘財以賜孤寡等,其中有一條措施便是“宮婦不御者出嫁之,七十受祿米,鬻德惠施於民也。”

齊景公出嫁後宮未御幸之女子,被認為是君主的一種惠民措施,韓非子將其記錄於著作,並引為君主治國的正面事例,說明一向主張嚴刑峻法的法家也倡導放免宮人。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建立了秦帝國,秦朝的制度受法家思想的影響頗深,但在放免宮人這一制度上卻未繼承其仁德的做法。秦始皇去世後,”秦始皇后宮中“非有子者”有多少人,這一殉葬中到底有多少人無辜慘死雖不可知,但從史書中可以窺見其大概。

秦始皇吞併六國時,掠六國宮中女子以充宮室,使後宮列女萬餘人,如此龐大的數量,一朝始皇隕落,宮人中沒有子嗣的,甚至未曾得見天顏的人,全部隨之殉葬,實乃泯滅人性之舉。

呂后與文景時期的宮人方面

漢高祖劉邦去世後,呂后擅權,呂后性好嫉妒,高祖生前最寵愛戚姬,一度想讓戚姬的兒子如意即位,呂后得勢後便將戚姬折磨致死。同樣的,呂后也沒有放過其他得寵的宮人,

那些高祖在世時備受寵幸的妃嬪受到呂后的怨恨,將她們強行幽禁在宮中,只有像薄姬一樣不受寵的妃嬪獲得了自由,隨子出宮。

而劉邦是不受寵而且又無子女的嬪妃,呂后如何處理的呢?呂后並未對無寵者進行報復,但是否讓她們出宮也未可知。

西漢宮人方面明確見於記載的,始於漢文帝。漢文帝生性寬厚仁慈,節儉質樸,在位時因耗費十家之產而不願修建露臺,有感於緹縈救父而廢除肉刑,在其遺詔中還認為死亡乃是自然之事,不應倡導厚葬習俗而有損生者利益,故修建霸陵時依山而建,順山川之走勢,無有大的更改,且不起墳塋,避免勞民傷財。

漢文帝時期的宮人放免有兩次,一次是即位之初對漢惠帝宮人的放免,另一次是文帝臨終前的遺詔,對自已宮人的放免,從兩次放免的物件看,應該是基本一致的。

因為“夫人”以下即是“美人”,而孝惠帝后宮僅寫美人可能是因為其後宮單薄,美人以下的等級無人,因此漢景帝即位之初,讚頌了文帝的德政,

所謂“除肉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

應該指的漢文帝遺詔,也可能包含了對惠帝時期宮人的放免在內,是合而言之漢惠帝的後宮嬪妃有多少,史料有限,但仍有零星記載。

如惠帝的太子就是美人所生,惠帝后宮中諸美人為呂氏所幸,入宮時便已懷孕,惠帝太子實為呂氏之子,除了惠帝太子外,呂后當政時期所立少帝及梁王、淮陽王、常山王等,按照周勃等大臣的說法,皆非惠帝之子。

惠帝除了皇后張嫣外至少還有一批美人,其中部分懷著呂氏之子入宮,生下的孩子被認到惠帝的名下封王封侯,以達到呂后增強呂氏的目的。

之所以是部分而不是全部,因為按照常理為掩人耳目應有其他美人一起入宮,且史料中提到惠帝子為侯者呂后皆殺其母,養後宮,可知生育呂氏子的美人已死,放免惠帝后宮中的其他美人或許還有美人以下的妃嬪,讓她們出宮後自由婚嫁。

漢文帝的後宮較為簡單,史料雖乏,但也有夫人、姬等記載,除了早逝的王后與竇皇后,文帝還有慎夫人、尹姬兩位寵姬,已知慎夫人與尹姬無子,故還有不知名的姬妾若干,其中有兩位為代孝王參和梁懷王揖的生母。

從文帝放免的話語來看,文帝的姬妾應該不在少數,最低的少使一級也應有人尚在,景帝繼承文帝遺風,同樣在遺詔中下令,放免宮人並免除其終身賦稅,景帝后宮中人留存史料較多。

較為人所熟知的有薄皇后、王皇后與粟姬,薄皇后為薄太后家女,在薄太后去世後便被廢棄並早逝,王皇后與粟姬的太子之爭也為人津津樂道,粟姬拒絕與長公主締結婚姻,從而在太子之爭中落了下風,知景帝僅透過長公主而得到的美人便有不少。

景帝遺詔只籠統的說宮人,未言具體範圍,但依漢文故事,放免者應為夫人以下的無子宮人或未御幸宮人。

漢文帝這一決策是統一王朝正式放免宮人的開端,受到了當時以及後世的廣泛稱讚,晁錯在對策漢文帝詔書時便將放免宮人作為漢文帝的美德良行之一,後世在評價漢文帝時,也常將其作為文帝寬厚仁和,體恤百姓的佐證。

景帝時期繼承了這一制度並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景帝在遺詔中即不僅放出宮人,還免除了所出宮人的終身賦稅。文景二帝性情仁孝,奠定了漢朝興盛的基礎!

漢武帝時期的宮人放免

武帝時期國家發展逐漸強盛,便開始大肆積蓄宮人,並時常將一些年齡過大者放免出宮。但武帝逝後,蓬勃發展的宮人放免制度遭到了重創,霍光為了掌控政權將武帝后宮宮人全部遷往陵園,由此開始了直至元帝朝的宮人奉陵時期,這一不合情理的習俗遭到了很多官員的抵制。

衛子夫因於公主家得武帝青睞得以入宮,但後宮女子眾多,她入宮歲餘,並沒有再次得到寵幸,直到後來才生下三女一男,才成為皇后。

出武帝會將一部分本朝宮人放出宮去,像衛子夫這種已經御幸過的也可放出,放免人選“不中用者”,或許是相貌不佳、年齡過大、身體有疾、武帝不喜等 原因都有可能。

但可以看出武帝放免宮人不是分位分等級或者是否見御,而是分優劣的,將有劣勢的淘汰,相貌、家世或年齡有優勢的則繼續留在宮中。

武帝時期已經將放免宮人制度常態化,所選宮人到了一定年齡若是沒有位份、沒有子嗣或不受寵愛,就會被遣送出宮。

這一政策與漢武帝后宮人數過多有很大關係,故漢武帝一邊大修土木,一邊以年齡過大為標準刪減人員,但他為滿足自已的奢欲,在放免的同時又選取妙齡女子入宮填補空缺,其放免制度雖然使一些不得寵幸的宮人不需要老死宮中,得以迴歸正常生活,但同時又剝奪了其他女子的自由以供自已享樂。

與文景時期放免制度的意義已有很大不同,若說文帝與景帝的放免懷著 一些悲憫之意,那漢武帝的放免政策並沒有體現對這些女性命運的關懷,而是另一種方式的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