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許寶珍 ,是昌邑許家唯一的女兒,所以父母特別的疼愛我,給我取名字意為“無價之寶,稀世之珍。”

從小我就與別的女孩都不同,四歲後父親就開始送我去學堂讀書。雖然本朝女子可以入學堂,可是她們大多是身份尊貴的宗室之女,貴族之後。在我們這個小地方,我無疑是個特例。因為這個關係,學堂裡的男孩常常捉弄我,不是用硃砂塗在我的課本上,就是抓小蟲子放在我的頭髮上。

我不喜歡他們,可是我不敢向夫子告狀,也從未向父親說過。

我怕失去這來之不易的機會。

就這樣度過了三年的光陰,直到我七歲那年,下了學堂回家,在門前遇到了他。

我家本也不是大富大貴之家,父親一生坎坷,做過官,貶謫回鄉,經過商,血本無歸。最後只能帶著母親在鎮中開了一間包子鋪,維持生活。閒暇時還會進山獵些野味,或給我們解解饞,或是拿到集市賣,雖是清貧,卻也衣食無憂。

而我的家普普通通,外邊一道鐵門,一層矮牆,再無其他。

這小乞丐怎麼會倒在這裡呢?若是去了繁華之地,富商門庭,豈不是好得多。

那時我還不知道,他是逃命至此,看我們這個地方風景秀美,人口不多,奔忙了數日,精疲力盡,正想停下來找口水喝,就突然暈厥了過去。

待到他睜眼,第一個看到的就是我。

他真好看,一雙大眼睛水汪汪的,眸光就像是天空中最閃亮的星星。

他遲疑了一會,開口說了第一句話,聲音有點淡淡的沙啞。

“是你救了我嗎?”

我笑嘻嘻的點頭。

他勉強直起了身,行了一禮,胳膊還因為無力,有些顫抖。

“多謝姑娘救命之恩,來日必定報答。”

我噗嗤一聲笑了出來,打量了他一陣,這麼瘦小的孩子,看起來比我還小,怎麼報答?但是我沒有說出來,笑過了,就又點了點頭。

“父親總是告訴我,要多做善事,可是實在沒什麼機會,你是我救的第一個人,父親要是知道了,一定會誇我的。”

我美滋滋的想象父親的笑容,想象他會多麼開心,會怎麼讚美我。

到了傍晚,包子鋪打烊了,母親回來了,父親也從山中帶回來了兩隻野兔。

他果然很開心,抱著我轉了一圈又一圈,說我是個好孩子。又詢問了那個小乞丐幾句,就拿起野兔出去了,說要給我們兩個烤兔肉吃。

可是母親眼裡卻有一絲不易察覺的憂愁,神色變化,晦暗不明。

後來母親和父親說話,被我聽到了,我雖不大懂,但是也明白個大概。

母親說這個小乞丐雖然衣衫襤褸,但是儀表不凡,身上的傷也不太像是跌打所致,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怕給我們家招來禍端。

父親卻讓她不要胡說,一個七歲的孩子,又一身的傷病,若是我們不收留他,豈不是要讓他慘死街頭?

我暗暗的想,原來他才七歲,和我一樣大,卻比我矮了許多,瘦弱了許多。要是父親能把他留下就好了,自已願意把以後的野味都讓給他吃,讓他白白胖胖的。

不知道父親是不是聽到了我的願望,他被留下了。

他說他叫李來福,是跟隨家人從煌州一路逃難而來,家人都死在了逃難的路上,只留他一人。他就自已跟著逃難的隊伍一路而來,卻生了病,沒有追趕上大部隊,渾渾噩噩才倒了我家的門前。

父親給他單獨闢了一間小院,還讓他和我一起去學堂。母親給他做了被褥,還做了兩套衣衫。

這對我們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來說算得上雪上加霜,可是我太小了,不懂這些,只是歡喜的不得了,圍著他打轉,慶祝他成了家裡的一員。

李來福很少說話,只是感恩著我們一家,除了在學堂的日子,他會在包子鋪打雜,偶爾還去街上的幾家酒樓幫忙。那些老闆都很喜歡他,每次都給他很多賞錢。

這些錢他每次都全部交給父親,也會偷偷的留出來一些,給我買糖葫蘆和糖糕吃。

他有著超越這個年紀的成熟,後來我才懂,這是一種拼了命想活下去的信念。

本以為隨著李來福的到來,家裡多了一張嘴,日子會拮据些,可是他在做工的時候卻像變了一個人,換了一張臉。他很會做事,也很會討客人喜歡,包子鋪的生意比原來好了不少。父親很欣慰,手把手的教他算賬,教他理事。

當然了,我最開心的是他日日與我一起讀書,再也沒有人會欺負了我。他雖然瘦瘦小小的,可是對著那些人高馬大的同窗,齜起牙來那股子狠勁,絲毫不落下風。

我從頭上抓下來的蟲子,他反手奪了過去,就塞進了餘慶生的嘴裡。我本子上被畫了硃砂,他就用墨水潑了懷季的長衫。那些欺負我的同窗,一個個都被他用相同的方式回報了過去。即使他是為了幫我,可是夫子不喜歡他,從來不聽我們的解釋。

李來福的手心幾乎就沒有好過,那些深紅的印子,是夫子用戒尺一下一下打的,也是他為了保護我,留下來的。

我從來沒有那樣哭過,眼淚一滴一滴的,流在他的手心上。他卻輕聲笑了,如三月春風,輕撫面龐。

他說,我救過他的性命,他不會讓任何人欺負我的,誰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