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評價:“小丑。”

“你...”

齊破天氣握緊了拳頭,恨不得上去跟李安拼個你死我活。

砰!

曹縣令再次拍響驚堂木,今天的縣衙,真夠糟心的。

“都給我閉嘴。”

呼~~呼~~

曹縣令喘了兩口粗氣,一把年紀的他,已經很久沒有被氣成這樣了。

“來人,繼續行刑。”

齊破天忽然開口。

“大人,可否讓我來行刑?”

曹縣令一愣,之前可沒有這樣的先例。

不過看到齊破天那一臉慘樣,還是自己的人造成的,心中有些愧意。

答應他吧,也算給他個交代。

“好,那就由你來行刑。”

一旁的李安冷哼一聲。

“你這衙門還真是什麼都能商量呢。”

砰!

曹縣令再次重重地拍響了驚堂木,今天拍的有點多了,震得他的手都有些疼。

“狂妄,本官行事,豈是你能評判的。”

伸手在籤桶中一抽,又一隻令籤飛落。

“再加一百。”

齊破天伸手擦了一把臉上的血,獰笑著走到李安身前。

“哈哈李安,兩百懲仙棍,我會打得你死去活來,痛哭流涕。”

“我會讓你後悔來到這個世界上。”

“我會讓你知道得罪我的下場是什麼。”

“放心,我不會打死你,我會讓你成為我的奴隸,每天受盡折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李安的目光掃了一眼堂外,然後淡淡道。

“你鼻子歪了。”

簡簡單單的一句話,殺傷力巨大。

齊破天恨得牙都要咬碎了。

“好,很好。我會...”

“打住吧,我知道你會的挺多,但很可惜,你沒機會了。”

“為什...”

齊破天‘麼’字還沒出口,就見曹縣令飛快地從座位上起身,一路小跑地經過了自己身邊。

“恭迎巡狩使大人。”

齊破天看過去,腦袋裡冒出一個念頭。

好漂亮的女人。

緊接著第二個念頭冒出,她來這裡做什麼。

柳青青自己給出了答案。

“聽說曹大人審案明察秋毫,公正廉明,我過來看看。”

曹縣令擦了擦額頭的冷汗。

“大人謬讚,還請大人移步上座。”

齊破天心裡不禁打起了鼓,真的是想看審案嗎?

如果是的話,自己準備充足。李安翻不出浪花,明天的他就是自己的奴隸。

如果是為別的,自己可得小心謹慎些。

不過,老東西現在沒有暴露,自己吞天噬靈功還沒練成。

李安就算知道些什麼,也只是他的一面之詞,沒有證據...

柳青青嗯了一聲,沒有客氣,幾步就坐到了原本曹縣令的位置上。

曹縣令小心地站在一旁,彷彿是個傭人。

“曹縣令,開始吧。”

曹縣令習慣性地想拍一下驚堂木,但自己位置離得太遠,試了幾次夠不著,只能作罷。

“啊...來人,行刑。”

“等等...”

劉青青打斷了曹縣令。

“我想看看過程,曹縣令重審一遍如何?”

“這...”

曹縣令心道,這能重審嗎,出了意外怎麼辦。

“你們哪個是原告,哪個是被告啊。”

不等曹縣令答話,柳青青開了口。

曹縣令身上的冷汗更多了,不行,不能讓這柳青青審。

自己得做點什麼,否則局面會越來越被動。

“柳大人,您這有些越界了吧。”

這個時候,即使壓力再大,曹縣令都得站出來。

“曹大人這是什麼意思?”

曹縣令擦了擦額頭的汗水。

“審案是下官的職責所在,就不勞巡狩使大人費心了。”

柳青青點點頭:“是這麼個道理,那你審,重審。”

“柳大人不要欺人太甚。”

曹縣令語氣強硬了起來,如果可以,他絕對不會得罪這位巡狩使大人。

但眼下的情況,他又必須這麼做。

大周律令,主審官員,收受賄賂,偏袒一方者,罷官免職。

柳青青挑了挑眉毛,手伸向了腰間。

就在這時,齊破天開口。

“大人,我有人證,有物證,不懼重審。”

這句話是曹縣令今天聽到的最美妙的一句話。

“你這麼說,那我就重審一次,給巡狩使大人看看吧。”

重審開始,與之前一樣,原告問話,被告問話。然後曹縣令又將借貸文書唸了一遍,重問李安。

“你可有什麼好說的。”

“大人,你看看我這份。”

李安從懷中也掏出了一份文書,呈遞上去。

左右比對,兩份文書幾乎一模一樣,唯有年份處,一個是大周十二年,一個是大周十三年。

齊破天開口。

“大人,他這份文書,肯定是修改了。誰都知道,‘二’上面加一橫是三,容易得很。但要在‘三’上面減一橫,卻是難比登天。”

“而且,我還有人證,可為我的作保。”

曹縣令點點頭,立刻傳喚了人證。

一個是王美美,另一個是齊氏錢莊的掌櫃。

兩人一口咬定,借錢的日子,是大周十二年的四月十四日。

“李安,人證物證具在,你現在還有什麼要說的?”

李安頭大,沒想到對方沒有在三百後面加‘萬’字,而是把日期給改了。

之前的借貸文書上,肯定做手腳了。

但老實巴交的李安根本沒有多想,就按了手印,真是給現在的自己挖了一個好大的坑啊。

怎麼辦?

李安的腦袋飛速運轉了起來。

檢查文書?不用檢查了,借貸文書柳青青也看過了,如果上面有什麼問題,她肯定會說的。

現在最主要的,有兩個問題。

一,自己那份文書作假的可能性更大。

二,對方有人證。

仔細一想,這第二條其實不成立。

王美美和錢莊掌櫃,都是齊破天的人,與當事人存在利害關係,這種證詞是不作數的。

那麼,就剩第一條了。

第一條是可能性結果,並不能證明我真的修改過文書。

我只要找到整個事件不合理的地方,這一條也就不攻自破了。

“大人,我有話說。”

“不過我想讓堂外的眾人都進來,一起聽聽。”

曹縣令直接搖頭。

“公門重地,豈容你兒戲。”

李安回。

“大人能兒戲,為何我不能?”

“我...”

曹縣令忽然想到了剛才自己讓齊破天行刑的事,真要上綱上線,這不是兒戲是什麼。

“大人,就讓外面的人進來吧,我倒要看看他能說出些什麼。”

齊破天再次給曹縣令解了圍,因為他覺得自己的證據非常牢固,牢固到無懈可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