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修煉值89500】

【叮咚,宿主本次擊殺罡體境修士1500名,獲得修煉值600000】

【叮咚,宿主擊殺玄罡境修士100名,獲得修煉值200000】

【叮咚,宿主擊殺靈元境修士王1名,獲得修煉值4000】

【最新修煉值893500】

【叮咚,發現突破材料‘赤星密竹’】

“咦?居然有突破材料!”

葉辰天隨著系統的指引,在林文軒身上發現了突破材料‘赤星密竹’。

沒想到居然發現了突破材料,也算是給了葉辰天一點意外之喜。

現在只要找到‘紫光仙花’就能夠進一步突破了!

“宗主威武!\"

\"宗主萬歲!\"

\"宗主英勇!\"

青雲宗的弟子看到葉辰天如此神勇的一幕,頓時爆發出興奮的歡呼聲。

他們看向葉辰天的目光中充滿了崇拜與敬佩之色。

葉辰天看到這一幕,滿臉欣慰。

\"好了,你們出去將這些林家的人清理了吧。”

葉辰天吩咐道。

青雲宗的弟子立即散開,開始清掃林府的人。

...................................................................

不知不覺,十天的時間已經過了。

青雲宗的長老不斷有人出關。

“哈哈哈哈哈,沒想到我竟然突破到了靈元境二層,這一趟還真是收穫頗豐啊!\"

\"沒錯,這次閉關,簡直是一日千里啊!\"

“宗主給的丹藥真是神奇,一枚普通的洗髓丹,竟然讓我成功的突破了!\"

\"宗主的恩德我銘記在心,我會盡心盡力輔佐宗主,為宗主效勞的!\"

......

幾名青雲宗長老出關後,紛紛激動的說道。

\"恭喜大長老突破至靈元境二層。\"

\"我們青雲宗有望再創輝煌啊!\"

\"......\"

\"同喜同喜啊。\"

大長老柳元慶微微擺手。

葉辰天給自已的丹藥非常的珍貴,自已能夠突破,全靠葉辰天的幫助。

“我們去宗主那裡去吧,看看宗主有什麼安排!”

柳元慶開口道。

\"走吧!\"

眾人應了一句,便紛紛往葉辰天所在的洞府趕去。

此刻葉辰天正坐在洞府中。

\"見過宗主!\"

\"參見宗主!\"

眾多青雲宗長老齊刷刷的對著葉辰天行禮。

“咦?月靈和黑虎還沒有出關?”

“看來是還在消化丹藥的藥效。”

葉辰天看了一眼,眾人的修為都有了很大的長進。

其中以大長老柳元慶、二長老黃東平二人竟然突破到了靈元境。

這可是極為難得的事情。

要知道,在凌雲國,一名靈元境修士已經可以開宗立派了,更是會被皇室奉為座上賓。

\"沒想到,你們進步還挺多的嘛,都達到了靈元境一層,看來你們的努力還是很有效果的。\"

“這些還是宗主的栽培!\"

柳元慶等人紛紛拱手道。

他們也沒有想到,在閉關之後,竟然能夠突破靈元境一層境界。

在他們看來,這一切都是宗主給自已的丹藥的結果。

這對他們的意義實在太大了。

畢竟在修真界,能夠得到別人的一場造化,已經是很難得了。

所以他們才會對葉辰天充滿了感激。

\"好了,既然如此,等下二長老帶領一部分人留守宗門,其餘人員召集所有青雲宗精英弟子,滅掉天狼宮!”

\"你們先回去準備,一個時辰之後,我們出發滅掉天狼宮!\"

葉辰天的雙眸綻放寒芒,眼中滿是堅定之色。

\"是!\"

柳元慶等人紛紛應了一句。

眾人領命,紛紛退下了。

...................................................................

一個時辰過後,青雲宗廣場匯聚了五百多青雲宗精銳弟子。

這些弟子都是青雲宗精挑細選出來的精英,也是給予了諸多修煉資源,實力得到了巨大的提升。

“諸位,我青雲宗前些日子被天狼宮和無法盟的人侵佔,妄圖覆滅我宗門,你們說怎麼辦?”

葉辰天看向眾弟子,沉聲問道。

眾弟子聽到葉辰天的話語,一陣熱血沸騰。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

眾弟子紛紛大喊起來,眼中充斥著仇恨之火。

天狼宮和無法盟的人太猖狂了,竟敢對我青雲宗下毒手,今天,我們一定要為師門報仇!

\"從今開始,青雲宗絕對不容許任何侵犯!\"

\"天狼宮和無法盟的人必須付出代價!\"

“現在,隨我一起滅掉天狼宮!”

葉辰天站在高臺上,聲音洪亮,氣勢沖霄,震撼四方!

\"斬草除根!剷除天狼宮!\"

\"殺光天狼宮的人,將他們碎屍萬段!\"

\"......\"

\"宗主英明!\"

\"剷除天狼宮,殺光他們!\"

......

眾人紛紛叫喊起來。

葉辰天滿意的看了一眼眾人。

他的手掌揮舞起來。

\"轟隆隆~~\"

一股無形的力量從虛空中降臨,將廣場籠罩住。

緊接著,一道道金色光柱落下,落在了每一個弟子的身上,滋養著他們的肉身,使他們的肉身得到了強化。

\"出發!\"

\"殺光天狼宮!\"

\"嗖!嗖!嗖!\"

青雲宗弟子紛紛飛射而出,朝天狼宮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