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

這一位縣醫院的內科醫生,還將荷花嫂的電話也留了下來,甚至,還想看看,荷花嫂喝的什麼,靈丹妙藥治療的這個肺癌。

現在。

林大春給林五叔,李大狗,還有,荷花嫂倒上了五糧液,原來,這兩瓶五糧液,正是,班花王菲菲。

前幾日留下來的。

本來,打算他們喝的,只是,要去後山崖採集靈芝,還能喝酒嗎!?

“我的天啊,大春哥,這,這,這可是五糧液啊,聽說,一瓶一千多,兩千多啊!?我的天啊,以前,咱們別說見都沒見過啊!?”

這一下。

李大狗,震驚震憾起來,林大春居然,拿出來了五糧液,招待他和林五叔。

“對啊,這酒香這味道,五糧液絕對真真的,而且,這,這,這還是五年前的啊,比現在新的值錢多了啊!?”

“大春,你可太浪費。”

“太奢侈了啊!?”

這一下,林五叔拿著五糧液的瓶子,愛不釋手,這種好酒,他也是隻喝了一次而已,現在,居然還可以再次喝。

“哈哈哈,老五叔,大狗,嫂子,不要管這些了,喝吧,沒有毛病,你們要是想喝,我打個電話有了。”

“前幾天,我還喝了茅臺啊。”

“來來來,五叔,我敬你一個。”

現在,林大春開始先舉杯,敬林五叔,林五叔也點點頭,開始和荷花嫂,李大狗,一起喝著五糧液。

片刻。

“嫂子,我敬你一個,要是沒有你,咱們這個家,估計,早就散了啊,來,我敬你三杯酒。”

林大春十分豪爽。

荷花嫂也是十分激動,現在,林大春有錢了,以後,確實不愁找媳婦啊,而且,她的病好了。

以後,還可以幫著林大春,照顧照顧他,甚至,幫著林大春,帶帶娃等等。

“大春,幹。”

“今天,嫂子很高興啊。”

“對了,李玉珠的母親,來治療過了嗎!?她怎麼樣!?”

荷花嫂舉起來杯子,也是十分豪爽,一飲而盡。

同時。

荷花嫂關心的詢問這林大春,李玉珠的母親的事情,這個事情,王菲菲和林大春說過,要讓李玉珠的母親前來治療。

要是治療成功了,林大春就可以名揚了,就可以一鳴驚人,那個時候,林大春的林家診所。

再次開張,那就順風順水順財神了。

“嫂子,你就放心吧,已經治療好了,不過,縣醫院的那個張主任還不信,非得再次做個全面檢查。”

“我估計著,下午檢查就出來了。”

“OK,沒有問題。”

林大春再次說道,荷花嫂一聽,不由得點點頭,林大春已經說沒有問題了,那絕對絕對就是沒有問題。

很快。

一瓶五糧液就喝光了。

接下來。

李大狗開始說著,詢問著林大春。

“大春哥,你這麼厲害,我,我,我老丈人的那個肺病,你也幫著他治療治療,要是治療好了,我大狗子,給你當牛做馬一輩子,而且,我在俺媳婦面前,起碼,就可以昂首闊胸,神氣起來,牛氣起來啊!?”

這個時候。

李大狗再次說道。

上一次。

李大狗和林大春說過了,他的老丈人,老是咳嗽,肺部不舒服,這一次,林大春這麼厲害,荷花嫂的肺癌都可以治療。

更不要說,自已老丈人的肺病了吧。

“好,沒問題,明天或者後天,大狗,你就帶你老丈人過來就行了,你老丈人啊,這是塵肺病。”

“不是肺癌。”

“你告訴他,治療好了以後,不要去礦上採集礦粉了,這礦上環境太惡劣了,不能為了賺錢傷害了身體,否則,我給他治療好了,他還去礦上,那豈不是白白治療了嗎!?”

林大春不由得說道。

原來。

李大狗的老丈人,那也是在張天寶的父親張千萬的鐵礦上幹活,採集鐵礦粉等等,所以,這個肺部。

能不塵肺嗎!?

“好,好,好,我早就和他說過,他編制柳條,編筐子籃子等等手藝這麼好,能點這種手藝品多好。”

“他就是不聽,現在,這才四十多而已,就像六七十的老頭了啊。”

“大春哥,我和他說說,後天,或者,明天就來治療治療!?”

李大狗再次說道。

“行,沒問題,大狗你是我兄弟,我們一起長大的,你就放心吧。”這個時候,林大春微笑著說道。

李大狗一聽,也是笑了笑。

鈴鈴鈴。

鈴鈴鈴。

鈴鈴鈴……

這個時候。

林大春的手機響起來了,林大春拿起來手機,不由得一看,正是,村花王菲菲再次打來的電話。

“曉芳的電話,大春,趕緊接啊!?愣著幹啥!?”

荷花嫂提醒著林大春。

“好好好。”

林大春立刻馬上,就接了王曉芳的電話。

“大春,今天晚上六點,記者早點來縣城,我們電視臺的王主任,張臺長,想要見見你,見見你這個大英雄,我的男朋友。”

“記著啊!?”

“下午六點,我大約四點去接你,到了縣城,再給你換幾套合適的衣服,你一定不能給我丟臉啊!?”

電話那邊。

王曉芳不由得說道,原來,縣電視臺那邊,張臺長和王主任,知道了王曉芳和林大春的關係了。

原來。

他們也沒想到,這個王縣長要重點表揚的,見義勇為的三好青年,居然,正是,縣電視臺的臺花。

王曉芳的男朋友。

這。

這!?

這還不得見見嗎!?

“啊!?”

“你們臺長,主任要見我!?好的好的,曉芳,我一定照辦,只是,你來回跑路,不辛苦嗎!?”

“要不,我直接打車,下午四點,就到你們縣電視臺如何!?”

這個時候。

林大春一聽,下午四點,村花王曉芳要開著她的寶馬車,跑回來接自已前往縣城,這的多累啊。

跑來跑去。

這起碼要一個多小時。

還不如林大春,打個計程車前往,反正,前往縣城一次,花個五十塊錢就行了,這個錢對於林大春來說,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行,你記著早點來吧,來了之後,買點衣服,整理個髮型,打扮打扮,也就六點多了啊。”

“晚上,我找個高檔點的飯店。”

“一會,我給你發過去三千塊錢……”

這個時候。

村花王曉芳,再次和林大春說道,林大春現在是她的男朋友,要是穿著太樸素太邋遢了,那可是丟她臺花王曉芳的臉啊。

王曉芳可丟不起,這個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