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路邊,吹著風,身上的傷雖然還在隱隱作痛,但是也比之前好了不少,肚子開始咕咕的叫了起來,我這時候才想,已經一天沒吃飯了,看著手裡的錢,我決定先去吃個飯在回家,畢竟回家之後肯定又是一場腥風血雨,所以在這之前我得先吃飽飯。

我找了一個麵店,走了進去,跟老闆要了一碗麵,我找了個角落等著面上來,不一會兒,老闆就把面端了上來,我看著熱氣騰騰的面,感覺整個人都好了很多,我小口小口的吃著面,真的好好吃呀,我就差把碗給吞。臨走的時候我買了一瓶水,把開的藥吃掉。吃完藥,我坐在路邊,想是找個地方睡覺呢還是找個車回家,看著路邊來往的行人越來越少,我想這個點不一定能找到車回去,就算找到了車我的錢也不一定夠呀。

我糾結了很久,終於下定了決心,我準備找一個便宜的旅館先住一晚上,反正就算我失蹤我父母也不會抽出空來找我的。決定好了,我就起身準備去找個旅館,走了很久終於找到了一家開著門小旅館,我鼓起勇氣推門進去,前臺坐著一箇中年大姐,她打量了我一眼,開口道:“住房嗎?一晚40。”我趕緊把錢拿給大姐順:“我住一晚,姐,錢給你”。大姐把錢拿過去,給了我一把鑰匙,說:“3樓301”我把鑰匙接了過去然後上了樓。

我把自已放倒在床上,經歷了這一天讓我身心疲憊,我想回想今天發生的事,我到底哪裡做錯了,才會讓自已這麼慘,我想我臉上的那道疤應該會一直提醒著我。可我也是沒想到之後的日子裡,我會留下更多傷痕,直到有116道傷痕,我才擺脫了這種折磨。

我的腦子好像不轉,也想不起來,我想就這麼睡過去吧,明天的事明天再說吧。我就這樣睡了過去,一直睡到天亮,陽光把我喚醒,我活動了一下僵硬的身子,昨天的淤青有好一些,臉上的傷口雖然縫了針,但是一動還是有些疼的。

我起來床,把藥吃了,我想今天我得買個書包,在買套衣服,再去找車回家,今天的學肯定是上不了。我出了旅館,找了一個小攤吃2塊錢的早餐,覺得吃飽了身體又恢復了很多。

我開始想著我今天的計劃,開始慢慢的找店,我很快速的買了衣服鞋子和書包。看著手裡剩下的216元,我想我得把這錢藏起來,不然回家後就會被發現,一定會被沒收。所以我把200塊錢放了起來,找人打聽了,有沒有客車回鎮上。打聽好後,我買了一個麵包和一瓶水放在書包裡。買好車票,坐上了回家的車。

我看著車窗外的風景,想著昨天發生的事情,事情已經發生了,我無法在怨任何人。我捱了欺負,捱了打,但是她給了我600塊錢,原來錢那麼值錢,可以買我的一切,包括生命。我一直想不明白,大姐大也不差錢,為什麼她會傷害我呢,人為什麼可以自私成這樣呢。我想不懂,也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