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牆壁上的電子鐘走完倒計時,一扇木門突兀的從牆上出現。我戴好獅牙護符項鍊,突然拿上了狼皮襖。開啟門,我淡然的走進了門後。

屬於我的第二場遊戲即將開始。

在一間辦公室內,我坐在電腦桌前。

電腦桌上有著我的工作證,工作證上的名字一欄是空白的,但工作證上的照片確實是我本人無疑了。

我的身份似乎是一名律師,居然跟我的現實職業一樣,也不知道該說這是命運還是巧合。

工作證旁的錢包,開啟後可以看到有一張一百塊的鈔票和一張有著自已照片的身份證。身份證上同樣沒有名字,沒有銀行卡嗎?只有一張一百塊的鈔票,總感覺是在暗示著什麼一樣。

桌子上還有一張A4紙,上面寫著審判法庭注意事項。

歡迎來到審判法庭,律師先生請時刻注意自已的身份,注意以下事項。

一、請恪守自已的職業道德,順利完結案件。

二、夜晚可能會有客人前來拜訪,但他們不一定都是善意的,請謹慎對待。

三、律所辦公室是安全的,只要你不開啟門,他們就進不來。

四、法院將在七天後開庭。

A4紙上提供的資訊很簡短,甚至這都不是規則,而是注意事項。也就是說這些並不是一定要遵守的存在,那麼律所辦公室是安全的這一項,大概也會處在一個薛定諤的狀態。但既然是注意事項,那肯定還是有參考價值的,否則這個這張紙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性了。

我在電腦桌上仔細翻了翻,卻未能發現案件的卷宗。

啟動電腦的,倒是發現我有收到三封郵件。

三封郵件分別來自院方、原告與被告家屬。

院方的郵件陳述了案件的大概案情,這案子看起來像是一起民事案件。

原告與被告是二婚,女方在村子中有一套宅基地,男方在婚後獨資在這宅基地上修建了一棟二層樓的小別墅。女方婚前有一個三歲的兒子,男方婚前也有一個一歲的兒子,但是早夭。

現在因為男方的原因,雙方決定離婚......

郵件最後又補充道,建議接手這個案件。

由於在這個詭異世界看到這種太過於貼近生活的案子,我有些無語到不知道該怎樣評價。雖然說了請建議接手這個案件,但這並不是規則。都說了只是建議,那麼我仍然有拒絕的餘地。

既然如此我就先不回覆吧。

原告是女方,第二封郵件的內容是女方闡述的案情。

律師大人,我的兒子一定是被他殺死的!請一定幫幫我,判他死刑!

簡短的話語直接將民事案件升級成了刑事案件?由於過於疑惑,人我沒有根本沒辦法作出回覆。而且這封郵件上的資訊,證明我已經接手了一起刑事案件。並且正在經辦這可憐母親的兒子的兇殺案,如果這個推測成立,我就不能接下來自院方發來的案子。

因為短期內我是沒辦法同時處理兩個案件的。還有一點,關於第二封郵件我仍有疑惑的地方在於。那就是在這個不足三平方的辦公室,在這個一眼看到頭的小房子裡,只有一張辦公桌和一臺電腦,是真的沒有卷宗的存在。

而且刑事案件是由檢方公訴,我只會是被告的辯護律師,至於是公派還是私聘就不重要了。也就是說如果我答應了幫助這個母親,就是違背了身為律師的道德底線。沒能為自已的被辯護人盡到義務與責任,這樣的我就違背了注意事項的第一條。

呼!陷阱這麼多的嗎?如果我不是一名律師的話,怕是早就給繞進去連續違反了數條注意事項了。

屆時我肯定不能順利完結案件,也就是透過這個副本。

點開第三封郵件,裡面是被告家屬的話語。

律師大人,我的丈夫被抓了,可能要面臨鉅額賠償。如果我與他離婚,能不能保住至少一半的財產?然後我的兒子也不是他親生的,是否就不用受到牽連保證政審不會出現汙點?

看完這封郵件,我真的是有點繃不住了。

這都什麼跟什麼啊?

但仔細看第三封郵件的內容,這女的丈夫犯了事兒,但涉及賠償就有可能是民事案件,也可能是刑事案件。但不管怎麼樣,法律都不會允許他們在這個節點離婚,因為涉及財產轉移。

初看這三封郵件似乎互相有著關聯,裡面的部分資訊是有共同點的。若不仔細分辨,你很可能將之認為是同一個案件。而且如果把注意事項錯當成規則去先入為主的話,可能就會一錯再錯,陷入無法挽回的境地。

認真甄別這三封郵件,可知這三封郵件分別是建議、央求、諮詢。

對於第一封郵件法院的建議,我做出了以下回復。我手中已有正在處理的案件,無法再接手此案。

對於第二封郵件被害者母親的央求,我則是這般回覆道。只要警方的證據鏈足夠證明他是兇手,法律是不會放過他的。

最後的第三封郵件,我只能這麼回覆了。請您先去民政申請離婚手續的辦理,如果申請相關的法律援助。

拿出手機,我看了眼現在的時間。

下午五點,離天黑還有似乎沒有多長的時間了。

時間安排的這麼緊俏,是不想人出門嗎?

推開辦公室的門,透過事務所的窗戶可以得見太陽還沒有落山。

出了事務所的大門,外面的街道寂靜的可怕。

別說是人影了,便是鬼影也見不到一個。

左右四顧瞧了瞧,只能看到街對面有一家菸酒小超市亮著燈,開著門。

一百塊的用處,這不就找到了嗎?

如果真的要渡過七天,拋開最後的開庭日和今晚。我大概要在這個世界中生活五天,只要我還是人,我就需要吃飯。這一百塊用來買什麼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

沿著人行道,慢慢的走了過去。

身為律師哪怕是在無人的街道,也不能橫穿馬路不是。

何況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這裡可是詭異的規則世界。

萬一此刻的街道正是車水馬龍,只有拙眼的你是那唯一的異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