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城的活動範圍很小,從自家住宅到市中心也就二十五分鐘的步行路程,這種便捷意味著生活的簡單。我亦不止一次地感覺並希望,短暫的距離,真好。

每一個禮拜天對於上班族來說可能會顯得些許痛苦,但對於我這種不是學生卻還擁有暑假的人來說,無非一天的平常不過。傍晚約了阿澤和清晨去了經常光顧的飯館聚餐,我們平時聚餐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十分鐘,但是那晚卻意外地進行了一個多小時,之前雖也有超過三十分鐘的情況,但主要是清晨帶了新交的女朋友,我們聊初中的話題就花去了一個多小時。而這次的情況則更加特殊,因為我們喊了之前從未嘗試過的炒飯,光是等待就花掉了三十分鐘。清晨是上班族,但也未到忙碌的等級;阿澤和我一樣,所以我們仨顯得比K城裡面其他的三人遊顯得更加悠哉。飯館在市中心裡的老街上,下過雨後紋路清晰的石板路,沒有惡臭但顏色噁心的環城河,一排排柳樹,路一旁停靠的車輛,收停車費來往跑動的大伯大媽,全都與這飯館無關但都與其形成了最熟悉的鄰里。

“吃好有什麼活動嗎?”利索剔著牙齒的清晨問道。雖然這個問題在每次聚餐之後都會被提及,但每次提問人所希望的回答並非相同,並不是簡單的“有”或者“沒有”,而是當提問人說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在他心裡早已有了他所希望的答案,擲硬幣只是一種為了強化自已想法的方法。如果是平日裡,那一般就各自回家,偶爾會再去下一個地兒喝點飲料互吐一些有的沒的。

“去唱歌吧?”我不知道為何會突然說出這個活動,當還在糾結是預謀已久還是瞬間感覺時卻已經脫口而出。回答和提問,都需要一個確定的回應,因為清晨和阿澤都不是特別有目的與主見的夥伴,所以只要我說出一個不算過分在合理範圍內的要求都能被接受,我深知這一點。但過了兩天仔細回想來,估計是因上週五看了有關歌唱的選秀節目才迸發出了這個想法。

“go!”三人幾乎同時達成了默契,唯一確定的是我的興奮度肯定要比其他兩人高一點。當我們步行了大約一百米左右清晨提議我們還是開車去,不知是為了更加便捷還是為了快點結束。但在經過阿澤不動聲色的同意後,我毫無異議地折回飯館前的停車帶取車。

一開始我講K城很小,步行就能滿足所有的活動需求,代表現代工業之一的汽車,則是這個城市看上去忙碌的象徵之一。大大小小的車輛穿梭在不算擁擠的街道里,不是為了前進與到達目的性特別強烈的使用,只是在某一個方面,讓自已覺得一種簡單,我不否認。

畫面感是一種能喚起記憶力的存在,比如當時不情願開車摸著方向盤的瞬間我就會突然哼起范逸臣的《你愛我嗎?》。那刻的心情無非是礙於三個男人同時坐在車裡沒好意思開口,卻也違心地唱起了《為什麼你揹著我愛別人》,雖說是一首無關緊要的歌,卻恰恰與那個不合時宜的疑問形成了呼應。路程很短,在還沒有到歌曲高潮就已經在地下車庫停好了車位,說不上盡興更不會掃興。

距離最近一次來ktv還是四個月前,不說“來k歌”的原因是那次有七個男人在包廂裡忘情忘義地打著撲克。在服務員的熱情推銷下依舊選擇了一小時的時間,多一張卡意味著平日裡多一樣選擇,雖然做過很多選擇,無關結果和內容的大小,但我不是一個喜歡選擇的人。

顯然阿澤和清晨的熱情沒有我高漲,晚兩步走進包廂卻比他們早十步走到點唱機前,不是自已的選擇若能心平氣和地接受倒也不是一件沒有辦法的事情,主要的原因亦在於事情本身的無關痛癢。我養狗你養貓,相遇莞爾;我吃大餐你咽口水,大打出手。

選歌對於我來說其實很簡單,冷門但不冷場,天生條件的因素導致那些沒有聽過原唱的夥伴都會有一種我唱得還好的錯覺。但由於內心激盪,一上來就唱了一首《婚禮的祝福》,前奏沒開口就過去,一到高潮就撒手人寰,好在氣氛被調動得淋漓盡致。我們仨都是沒結過婚參加過婚禮的人,能感受多少婚禮的幸福就能體會多少不能在一起的痛苦,清晨盯著手機兩腿翹著默默不語,但一個情深意長的推眼鏡動作便把自已內心的波瀾深深的出賣。如果接下來你就要想象三個人抱在一起幹杯痛苦的更高潮的就要失望了,唱罷之後的機器打分令這個狹小的房間一下子熱烈起來,爆米花變成了紅辣椒,腦海裡頓時浮現出一盤沸騰魚片的畫面。80分,“我”竟然得到了80分。阿澤和清晨迅速遺忘了之前的痛苦一下子跨到點唱機前,男人之間的競爭顯得簡單而粗暴。一輪結束80分依舊獨佔鰲頭,我有點不好意思地站起整理了衣角像一個素食主義者無意喝下完雞湯麵露委屈,“我去上個廁所了。”

“幫我帶瓶水。”剛吼完一首的阿澤說道。

利索地摸了摸口袋還有幾十的零錢但我還是去隨身包裡翻出了錢包,“上個廁所帶錢包不怕掉進去哦。”清晨善意地提醒。

“其實我想順便去加一個鐘啦!”

“滾!”阿澤露出了自已戴了兩年的牙套,剛才飯菜裡的青椒碎清晰地留在了我的眼裡。就在走出房間帶上門的那一瞬間,一絲竊喜湧上我喜感的囧眉:他們倆都沒發現我在唱的時候其實是開了原聲的。偷偷摸摸的成就感不禁在心裡面再次俺爽了一把,我心中的小孩,萬歲。

回到房間的時候,阿澤和清晨或許是出於見證的目的仍舊在點歌,我把兩瓶烏龍茶一瓶礦泉水放在桌臺上。“快唱啦”,一邊旋著瓶蓋一邊把他們兩個趕走。

接下來的時間在兩個男人不斷挑戰一個男人的過程裡逐漸結束,阿澤唱了很多光聽歌名就不想聽的歌,清晨唱了自已的成名曲走上了次巔峰。被旋律和歌詞充溢的空間裡,又或者說這一斷被音樂修飾得精彩而豐富的時間裡,三個悠閒的年輕人,在認真地傾訴著。

“我覺得明天喉嚨要啞了。”清晨四處張望似乎渴望從我和阿澤那裡得到共鳴。

“喉嚨倒還好,只是感覺我們不止唱了一個小時。”阿澤有點疑惑但好像早已心知肚明。

直到各自回家都沒有誰問我到底有沒有去加一個小時,有些問題的意義非凡,有些問題的意義早在體驗過程中得到了解決。如果所有的開始都要去弄明白一些細節,那連知曉意義本身也變得沒有意義了。

“波威。”聽到這個有點熟悉的聲音之後先是一愣,接著我用短到沒有讓對方察覺的時間平靜了心情並在腦海裡回憶了一番煙花雲雨,原來喊我名字的人是春捲。

對他的聲音沒有準確的記憶,卻在耳膜受到刺激的那一瞬間讓我倆從一般的路人變成了一般的朋友。“嘿,好巧。”

“是啊。”他的眼神自然而且純潔,遠不及我那短時間的世故,嘴角微笑上揚的角度剛好,令我感覺舒適。這種自然顯然不是經過訓練,甚至能感覺現在他嘴唇邊的溫度都是那樣恰巧適宜,這樣溫柔的想法徒增了我心底的罪惡和內疚。唉,好巧。

“我要去那邊,先走咯!”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併攏微微彎曲指向遠處,其實我也不知道去哪,因為此時面對著春捲,晚飯之後固定的散步路線都會變成逃離戰場前的冗長。

還沒等回應我便匆匆走過他身旁,春捲可能說了什麼又或者沒有,想去聽卻無法再見。

離開這段偶遇的十幾分鍾裡,我想象了很多個可以與他進行的對話,“剛吃好晚飯嗎?”“你家住附近啊?”“你朋友圈傳的那張照片很有趣嘿。”“那天我和清晨他們吃飯還聊起你了!”諸如此類,都比十幾分鍾前的表現更讓自已覺得驕傲,自認的熱情一直存在於設想裡無法實現;情非得已設計好的預謀也會在久別重逢的時候因為突兀狀況忘到九霄雲外。倒也不是冰塊般的冷漠,只是比幻想中的熟絡差了幾個提問。

我是在交際方面一般的人。

車流接連不斷,主幹道擁擠出了另外一種忙碌,與繁榮無關,因為三十碼的車速早已證明了這間小城的速度。緩緩慢慢的間隙,車牌“KE2Z39”停在視線前擋住了前十幾分鍾還在糾結疑問的我,那是佳侶的車。

這串字母和數字組合的標識我特意去背過,只為在大街上遇見的時候能辨識車子的主人,亦在每一天的有些時刻無所事事地思考過與佳侶遇見時的應該有的對話,每一段都如數家珍。但此時我們之間的距離不過十米自已卻停駐路旁燈下不敢肆意上前攀談,連“你好”都變化成月色夜光下漫長無比的童話故事。

車主未發現我,倘若察覺有傢伙盯著自已的車牌看估摸大致當成是某個一般的路人,更不會當成某位認識的一般朋友。認識但不“認出”在某個特定不需要禮儀和利益的場合未必不是一個好的狀態。

佳侶沒有下車,而是拿出手機簡單地擺弄了一下鍵盤便重又回程。盯望著那個特定的字母數字組合的逐漸模糊我心裡突然多了一份舒坦,不是由於沒有交談的省心,而是出於思索緊張之後的輕鬆,迴歸散步本該擁有的的姿態。

看到大街上價格昂貴的車、長得好看的人,突然又想起了佳侶。我們用錢消費了這間小城的奢華,最後卻忘記了要去愛上哪種一般。

不是指特定的人物和事情、時間和地點、心情和季節,記憶的模組總是清晰可見。有時候自以為忘記的怎樣都不會想起的,只不過是因為推移而堆積了幾層確實的灰,在一次意外的眼神中,又豁然開朗,嘴唇說不出來的語言、手腳做不出來的動作、心跳不會變化的頻率,卻把積攢的灰塵擦拭。

散步回程的時間比來時花費得要長,因為沒有原路返回,倒也是計劃常走的一條路。夜晚的氣息些許灰濛,近日白晝的時光亦未必晴朗,挑剔再三心情倒也未落下疙瘩。地上的落葉三三兩兩,光影下照射不到的馬路痕跡似乎變成了只屬於今晚的秘密。熟悉的街道位置,幾天前無意發現的故障路燈還是沒有被修好,不影響行走,突兀的感覺沾上一點特立獨行,卻失去了自已唯一的功用。

預兆強烈地又想起了佳侶的車牌。KE2Z39。

車牌的符號有我最抗拒喜歡的英文和數字,但是這種無意的想起出了徒增幾分心意倒也沒有其他的意義。恰好遇見十字路口的紅燈,停下本身緩慢的腳步,並非故意,環境的巧合讓我欣然接受。如果當時我走上去會和佳侶說些什麼?要不要現在發個資訊說“我看見你了剛才”?又或者聊些平時也會有的日常?或許佳侶也看見我了只是不想打招呼就這樣當遇見過......我一下子闖入自已栽種的迷宮,尋找未曾放置的寶藏。

雙手從交叉的狀態分離,右手撩了一下擋在左眼前的一撮毛髮,在路燈下的一切都變成了秋天的黃。綠燈亮,本沒有任何疑問便也不會有所謂的確定答案;我穿過馬路,心想若能有一些疑問倒也好,行囊裡放點東西再上路總比待在原地躊躇顯得更有準備一些。

我沒有離開自已去遠行的理由,因為糾結那個車牌本身是一件沒有的意義的事情,更何況是在晚飯散步這樣一個慵散的狀態。到家的最後一段十字路口又等到了一個紅燈,三十秒,二十九秒,二十八秒......左手插到口袋裡意外地發現我今天竟然把手機帶了出來,平時是沒有這個習慣的,本可以早點發現只是今天穿了一條厚實的運動長褲。我按了一下按鈕螢幕亮起,清晨的一條微信為自已沒有早點去摸口袋而後悔無比。

“阿威,自已人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