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騎著爛腳踏車載著女朋友,或許在很多人眼中,他們會想我的女朋友是跟錯了人。

他們心裡會說,我女朋友遲早會後悔。

他們可能也會罵我沒用。

每次騎腳踏車載著女朋友,我心裡都有壓力。

但我的女朋友,似乎心裡想的和我不同。

她似乎很樂意坐在我的腳踏車後座上。

現在想起前女友來,心中也有些愧疚,後悔我在最後一次和她鬧矛盾之後,沒有再找她,沒有向她坦白。

如果我告訴了她,我的窮愁潦倒,我連飯都要吃不上,或者暫時向她借一點錢,她應該會答應我,理解我,並支援我。

但我當時的心態,真是太傻太極端太蠢了。

當時的窮,讓我與愛情失之交臂。

如果我每個月有固定的收入,我或許心態就會變好很多,我的心情或許也會每天都好,或許在她月事的時候,我會多給一些溫暖。

我想,我這一輩子,就活該單身,活該孤獨終老,活該孤獨一輩子。

我現在在此立誓,如果將來發達了,我會拿出大量的錢財送給前女友,幫助她能過得幸福。

當然,我不會影響她的生活,不會影響她和她現男友的發展,不會影響她的家庭。

我這輩子,是註定無法成家了,我也不會去幹擾別人的家庭。

現在想來,我的前女友真的算個很好的女孩,恐怕我這輩子,也別想遇到第二個了。

本來她都已經為我改變了很多,最終卻在我的極端性格之下,導致這段戀情夭折了。

我說她讀書少,認知太低,她就下載了讀書軟體,堅持讀書,並做筆記。

我說她沒有屬於自已的特長,達到專業標準的特長,她就拾起小時候練過的古箏,進行苦練,甚至是十根手指上都磨出了繭。

我說她身上毛多,長得旺盛,她就買了一臺鐳射機,對著自已面板打,為了抑制自已毛髮的生長。

我說她腋窩的毛不刮一下,下一次,再見我時,她就剃了。

每個人都有優點缺點,我不該把注意力放在她的一些似乎並不能算作缺點的缺點上。

如果將來能夠發達,我願意把我獲得的所有財富,拱手送給前女友,她願意和誰分享,都可以,只要她能過得開心快樂。

她是我的初戀,也是我陪伴了我三年多,將近四年的人。

雖然戀愛期間,分手了很多次,都在我的爭取下複合。

最後的那次,卻是永遠也沒有複合的機會了。

之後我就回到了希望村。

希望村不是我所住村子的真名,因為不能透露真實地名的原因,我就改了一個。

也算是我想給自已一點希望吧!

在這個村子裡,我度過了大學畢業到現在的四年,卻連一個朋友也沒有交到。

甚至於還被一些人嫌棄,還和兩個人發生過矛盾。

在去年,我嘗試過吸菸,我覺得吸菸能給我寫小說帶來一些靈感。

但很快,我就感受到了吸菸的副作用。

就是我連續吸了四五根芙蓉王,馬上就醉了。

吸菸也會醉,那種感覺,非常難受,似乎整個腦子都是處於缺氧的狀態,想嘔吐又吐不出來,心中無比的難受。

當時我本著吸菸可以給寫作帶來靈感的想法開始抽菸。

但真正抽菸之後,我才發覺,抽菸似乎會讓頭腦變得冷靜,變得空白。

如果想讓抽菸帶來靈感,需要一根接著一根的抽,甚至把自已抽醉,才能帶來些微的靈感,而且這種靈感,似乎並不適合用來寫小說。

原本半個小時能寫一千字,抽菸之後,大腦變得空白,碼字的時候速度變慢,會想得更多,對我來說,不能做到落筆千言。

而且一旦抽菸碼字,就需要一根接著一根的抽,對身體的傷害極大。

看著煙燃燒冒出的青煙,我能明顯的感知到,煙的確就像是一種毒藥。

身體在它面前,在它冒出的青煙面前

短短的一根菸,它冒出的青煙的顏色,的確像是能激發人體,讓人體產生一系列反應,並傷害人體的樣子。

而一根菸,也就是加一些菸葉,在外面的包上一層紙,搓捻而成。

那種菸葉,無非是種植而成,取植株的葉子做成菸捲,就彷彿種一棵樹,然後取生長出來的樹葉做菸捲一樣。

樹葉一文不值,菸葉自然也值不了多少錢。

一包煙能賣四十幾塊,然而成本,可能一塊錢都不到。

煙這玩意兒,實在是不值一買,不值一抽。

所有妄想透過抽菸來找尋靈感的作家,作曲家,不妨運動起來,跑個兩千米,靈感和體力都來了,比抽菸強一百萬倍。

抽菸帶來的靈感,無法同喝茶比,喝茶帶來的靈感,無法同喝酒比,喝酒帶來的靈感,無法和喝咖啡比,喝咖啡帶來的靈感,無法同跑步相比。

當然,無論是抽菸,喝茶,喝酒,喝咖啡,都對身體有傷害。

喝茶和喝咖啡用來提神,靈感自然來了。

想要透過喝酒帶來靈感,你就必須喝個半醉,半醉後或許能支撐你寫作兩千字,但很快,你就會全身疲憊,想睡覺,喝酒無法支撐你持續不斷的進行碼字。

而跑步,練習指力和臂力,在我看來,是對碼字最有幫助的運動。

練習指力,我用的是一個握力器,練習臂力,我用十斤重的啞鈴。

把指力和臂力練好了,才能支撐你更加高效快速持久的碼字。

練習指力,再加上及時補充營養,比如喝牛奶,還可以防止得腱鞘炎。

在我看來,得腱鞘炎,就是手指的關節出了問題。

如果經常練習指力,再補充蛋白質和鈣,就會讓你體內吸收的蛋白質和鈣,主動地向手指關節處輸送。

讓你的手指關節處充滿營養,能支撐你每天高強度的碼字。

這就好比身體的某處受傷,需要消炎,醫生會給你開口服消炎藥。

小時候我總認為,消炎藥是吞到肚子裡,受傷是在腿上,為什麼肚子裡的藥,會對腿上的傷有作用?也會懷疑,是藥三分毒,吃了藥,會不會對身體的其他沒受傷的器官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