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風險管理的過程風險識別、風險衡量、風險評價、風險管理方法的選擇

2.瞭解定值保險的含義定值保險是指在保險合同中列明由當事人雙方事先確定的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即保險價值。

3,海上保險是最早產生的險種

4.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險

5.保險的基本原則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利益原則、近因原則、損失補償原則(重複保險的損失分攤原則,代位求償原則)(1)承諾保證是投保人對將來某一事項作為或不作為的保證。(2)第一危險賠償方式賠償多用於家庭財產保險的理賠核算(3)在最大誠信原則中,棄權與禁止反言主要約束的是保險人(4)補償原則適用於財產保險合同,人身保險多適用於給付原則

6.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對於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額保險事故,不承擔賠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公司對於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保險費。

7. 按照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具有的保險利益的額度確定保險金額,作為保險人賠款的最高限額。

8. 在人身保險中,訂立保險合同時投保人必須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而索賠時不追究有無保險利益。而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必須貫穿始終。

9. 瞭解近因原則的判定,近因是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決定作用的原因

10. 根據損失補充原則的規定,被保險人得到的補償不能超過其實際遭受的損失,不得使被保險人從中獲得額外收益。保險價值的多少是確定保險金補償的重要因素。

11. 代位追償原則適用於財產險合同,因為人身保險合同是給付性合同,而非補償性合同。前提是被保險人不得放棄對責任方的追索權。

12. 代位求償(權力代位)中保險人應以被保險人名義行使追償權,如果追償的金額超過賠償金額,其超過部分應歸被保險人所有。

13. 重複投保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兩個及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總的保險金額超過保險標的價值的保險行為

14. 影響保險補償的因素:以實際際損失為限、保險金額為限、以可保價值為限(保險利益)!代位求償原則僅可以適用於財產保險!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自行承擔。

15. 保險合同是一種特殊型別的合同,同時具有雙務性、符合性、射幸性、最大誠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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