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給我很多承諾的同時,我也想到要為他著想為自已著想,所以努力要把婚離好。離婚不是因為他才有的念頭,我們的婚姻早就走到盡頭了,書裡邊說:“感情是一點一點打進去,也是一點一點拿出去的!”當我第一次提出離婚的時候,夫妻就已經沒有感情了,如果不是為了孩子也不知分開多少年了。他至今都死活不肯配合辦手續,我也不知道他是否對我抱有希望,他說過不管我怎麼懲罰他,他都沒意見,我對他的懲罰就是“離婚”。以前沒有急於辦手續,是太愛惜名譽,還眷戀那“從一而終”的初心,太在乎孩子的感受,也因為心裡沒人。現在不一樣了,離婚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沒有感情的婚姻才是不道德的。孩子也表示同意離婚支援我找自已的幸福,在這種條件下,我也毫不客氣地要求辦離婚手續,可是丈夫很賴皮,好幾次說我自已去辦,之後拿給他簽名就好……我真的很痛恨他這種沒骨氣的做法,既然不能公堂認證,我就希望能夠秘密協議,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他簽過了協議書的名,之後我還來不及影印他把協議書藏起來了,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逼他簽字,覺得也不好,雖然恨他,但也不想趕盡殺絕!畢竟是孩子的爸爸。我知道我每次提到離婚的時候,就像把他押上斷頭臺,往往這時候我又心軟退卻了。退卻的同時又增添了幾分恨意,我恨,恨他這麼需要我,為什麼不懂得珍惜我?我給過他多少時間,多少機會他都執迷不悟,而今已絃斷詞絕,離心離德,再苟合有啥意義呢?!我不理解,他為什麼這麼自私?自已不好好生活還要別人跟著他一起埋葬,好沒心胸的男人啊!我純粹是為他幸福才嫁給他,我放棄了前程和所謂的榮華富貴,辛苦了半輩子,耕耘了這個家,哺育了孩子成長成人,他不懂得感恩,最後以“六合彩”的一把火燒盡了夫妻的感情,弄得差點家破財亡……一個有理性的男人豈是這樣做人的!不為別人創造也該為自已創造,可以置妻兒的幸福和前途於不顧,也該給自已留條後路吧!何至活得那麼可憐!

“天造的孽猶可憐憫,已造的孽猶不如死”!我曾經為這句話想死過好多次,自已拼盡所有想嫁的人為什麼是如此的不堪一提?為孩子我認命,我收起了自殺的念頭,既然一生只能做一次的事情儘量把它做好,我不提離婚,但我打心眼裡不依賴他,也對他沒有一丁點的要求,有要求又如何?他沒有給過我安全感,給過我遮風擋雨一堵牆的感覺,反而因為他的無能我的出眾惹來更多虎視眈眈的眼光。我過得很辛苦,要持家育子,還要不斷的拒絕別人的追求顧全大局,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內心特別討厭男性,排斥男性,特別是對那些不知天高地厚死纏爛打的更是厭惡至極,男人只要對我有一點好感我就開始看不起他……以至於往後有人說我是冷血動物……這都是環境造成的,丈夫沒有嚮往,別人不能嚮往,不冷血又將如何?

在長年累月的沉默中,我也不知道什麼是愛情了。我知道有很多人在追我,愛我,但我從不感受別人的感受,我的冷漠就像一座高高築起的冰山把我那顆原本熱血沸騰的心壓在底下……直到那一天,2005年臘月27日下午兩點多,我遇到了現在這位年輕人,應該是天意的差遣,也是上帝的安排,把他賜給我的!我們一見鍾情,一起喝了咖啡,吃了晚餐,他那咄咄逼人的目光,在粉紅色的霓虹燈下閃爍著無法抵擋的光芒,我第一次在男人的眼光下抬不起頭,他那青春奔放的熱情,熱切求愛的心,籠罩著我,滋潤著我,我感到我的冰山一角開始坍塌了,愛情是如此的激動人心!眼前這位年輕人,他將走進我的生命裡,可惜我沒有權利接受。

我們是那麼的依依不捨,九點多了他還要求一起走一圈,我很順從,他挽著我的手走了步行街一大圈才回到公交站,等車的時候我們面對面站得很近,他竟然說了一句話,要求我留下來開個房間休息,我雖然意外,但一點都不覺得過分,而且想如果我是男人我也會這麼說。是羞於女人,所以我沒答應,我感覺我的心也開始融化了,車好像也挺懂人意,怎麼這麼久還沒到,我相信那個時候誰都不喜歡車很快到來,他不自主的吻了我的額頭,目光就像電光,眼神裡是多麼想我能留下來。車終於到了,我揮手上車離開了他,一路上整個頭腦裡都裝滿了他一直到家都沒有減少。據說我上車後他還在那裡走了幾圈再回去,轟轟烈烈的愛情就這樣開始了……接下來就是不間斷的掙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