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封律師函在全網都快被傳瘋了。

有懂法的網友分析了半天,認為若程子建等人確對柯月施暴導致其八級傷殘和心理受創的話,那至少得是三年有期徒刑……

所以,三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麼……

……

警方迅速介入調查,三天後,此案件,公開審理。

柯月下了車,季安為她撐起一把傘,擋住了空中淅淅瀝瀝的雨。

法庭門口早已聚集了很多記者,此時見到少年下了車,紛紛趕過來,閃光燈幾乎是不停。

柯家的新任總裁突然現身,媒體還來不及報道這件事,便被後續釋出會上宣佈的一系列訊息弄得措手不及。

光是這次案件涉及柯家人就足以吸引人們的目光了,更不用說柯月如今還算是公眾人物。

三年前一直得不到證實的ace解散真相,似乎終於要有正面回應了,相關的討論幾乎使得奇蹟官網差點癱瘓。

這場審理,舉國關注!

記者迅速把話筒遞到了柯月的面前。

“請問您是什麼時候接管柯氏的?”

“請問此次案件是否與三年前ace解散有關?”

“柯氏投資了無舟戰隊,請問這是否代表柯氏會向電競行業發展?”

“請問……”

一個個問題接憧而至。

少年隨手推了推鏡片,示意記者安靜下來。

“請大家不要詢問與本案件無關的問題。”

“至於我當年為什麼退役。”她唇角微勾,笑的優雅而又程式化,“你們會知道答案的。”

法庭外同樣聚集了很多奇蹟愛好者,警察正在維護著秩序。

有一批人打著雨傘,靜靜地站在法庭外。

他們的手上還拉著橫幅,在這朦朧的雨幕之中格外顯眼。

“無舟,我們相信你!”

“法庭會還你們一個清白!”

律師函爆出來之後,有關ace解散的話題風向再度改變。目前所有的線索,似乎都隱隱指向了一個人們不願意相信的事實——

一直以來被認為是受害者的無舟,才是真正的加害者。

最不願意相信的便是粉絲,受到打擊最大的也是粉絲。

他們早早地就來到了庭審現場,期盼有人能告訴他們,無舟是被冤枉的,這個案件絕對另有隱情。

這絕對是星火的陰謀!

柯月淡淡地瞥了那些人一眼,跟著領路的警官走入了法庭。

……

上午十點,刑事法庭,隨著法官的法槌敲下,本案正式開庭審理!

旁聽席上已經坐滿了人,此外還有很多舉著攝像頭的攝影師記者們。此次案件社會影響力巨大,全網同步直播。

原告和被告出席時,座位上甚至有人激動地站了起來。

無舟幾個人的手上還纏著繃帶,帶著手銬,狼狽至極。

柯月站在原告席上,神色依舊散漫,看不出情緒。

隨意地在法庭中掃視了一圈,她在旁聽席上看到了很多熟人。

比如陳旭,比如顧曉安,比如陸知洲。

再比如,一直看著她的林沉。

除了唐瑤和陳希辰因為未成年無法入庭旁聽,在法庭外等候之外,黑白其餘三個人都來了。

許浩然和路文自柯月出來,便難掩面上的驚訝之色。

他們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自家教練的來頭居然那麼大。

相比起來,一旁的林沉就鎮靜多了,不過他一直攥著的手,也反應了他的心裡其實很是擔憂,並不平靜。

唸完庭審紀律之後,開庭階段的事項進行完畢,正式開始審理流程。

審判長宣佈開始法庭調查。

公訴人首先宣讀訴狀。

然後被害人,被告人分別按照指控的犯罪事實開始陳訴。

柯月先表述了自己的身份資訊,之後便開始訴說犯罪事實經過。

標準的普通話,發音規整,吐字清晰,邏輯通順,語氣平靜。

她把所有的經過用極為公式化的語言壓縮成了一段五分鐘左右的演講。

甚至連微小的停頓都不曾有,她就把整個過程完整地敘述了下來,包括一些微小的細節。

這幾年,基本上她一睡著,便會夢到當時的場景,對於她來說,敘述伊甸樂園酒吧那晚所發生的事,就跟講故事一樣簡單。

在場的人以及觀看直播的網友終於瞭解了詳細的經過,驚訝地捂住了嘴巴,忍不住紅了眼。

再講一遍當時的情況,這無疑是把已經癒合……不,或許是把從未癒合過的傷痕重新撕開,血淋淋地展示在別人眼前。

可少年卻依舊冷靜,冷靜的彷彿受害者不是她一般。

她表現的宛如一個看客……

“最後,因為太過疼痛,我暈過去了,之後的事,便不記得了。”

“是否還有補充的事實與理由?”在少年宣讀完畢後,法官詢問道。

“沒有。”

法官點點頭。

接下來便是被害人陳訴了。

俱樂部為無舟等人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

畢竟那件事已經過去了三年之久,在場並無錄影音訊等關鍵性證據。

敘述時,程子建四人均以“喝醉酒”,“記不清”等搪塞過去了。

但無舟的辯護律師想不到的是,早在三年前,柯月就蒐集好了一切證據。

“法官,我們有證人可以證明,×年×月×日當晚,被告人與被害人均進入過伊甸樂園酒吧,且被害人就在當晚受了重傷。”秦裔蘭沉聲道。

第一個證人被傳喚入庭。

是一位當夜值班的服務生。

“當時他們五個人一起來我們酒吧,訂了C201號包廂。”

“已經過去三年了,你怎麼確定你看到的就是這五個人,你的記憶沒有出現偏差?”辯護律師質疑道。

“這件事留給我的印象很深,他們離開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了,那時候酒吧快要打烊了,我剛好去C201打掃。”

服務生一邊回憶一邊說,“然後我就看見被害人倒在地上,半個胳膊都是血,身上還有大大小小一堆傷。”

“你沒有報警嗎?”

“沒有……這種事在我們酒吧見得多了,大家都不想惹事,哪還有人敢報警啊。而且我看他還活著,還有呼吸,就沒管……”

“你說謊!”秦裔蘭打斷了服務生的話。

眾人有些驚奇,被害人的律師為什麼要打斷證人的?

不過很快,他們就清楚了。

“你當時不報警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你不敢。”

“你趁著柯月暈倒,拿走了他身上的一塊手錶!”

“所以你才不敢報警,那塊表價值120萬人民幣,如今早已停產,價格被炒得翻了一倍。”秦裔蘭冷笑了一聲。

“根據我國刑法盜竊罪的量刑標準,50萬元以上便可處十年以上有期或者無期徒刑。”

人們愣住了。

這個證人,居然也是一個罪犯?

“我沒有!”服務生臉上劃過驚慌之色。

“需要我提供一年前你把這塊表以300萬人民幣的價格賣給一位收藏家的交易記錄嗎?”秦裔蘭繼續說道,“或者我請他當面出來對質也可以。”

他取出一個證物袋,裡面赫然就是那塊手錶。

“你,還有什麼想說的嗎?”

全場寂靜。

服務生的臉色煞白,搖搖欲墜。

她意識到,自己今天或許走不出這個法庭了。

“繼續說吧,你拿了那塊表之後,做了什麼?”

“……我叫了他,他沒醒……然後……”服務生的聲音越來越小,最後直接沉默了。

“請繼續你的陳訴!”法官蹙眉。

等到法官第二次警告,服務生終於咬牙,閉上眼,心如死灰地說出了自己的所作所為。

“我想叫醒他,就拿起了一瓶酒,朝他頭上潑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