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交了嗎?差多少,我現在轉給你。”簡安怡以為她還差錢,沒交成。

“交了,不用你借,你都沒工作了,還有孩子,我還能借你的?我從我媽那兒拿了一千。”木子說,“我就是生氣!他們這都是什麼人?這算什麼事兒?從一開始就拖著,拖到最後人家報完名了,才突然告訴我準備材料。還有那些錢,她家就是不能乾脆一回,願意給就給,不想給就不給,她乾脆點我還承她的情。她這一天三變的,我是一點都不承她的情了!說白了,她是為了我嗎?她是幫助我嗎?她是幫他弟弟!她弟弟有責任,有義務管孩子啊!還好意思威脅我,還說我應該承情,還說他出事我就應該扛起來這個家!去死吧讓他!我憑什麼承情?就憑她們汙衊我?羞辱我?他是死了嗎?那個男人是死了嗎?他坐個牢就什麼都不用管了嗎?所有的事情都是我的,錯也該我承擔?那他還不如干脆就死了,讓政府也賠償損失呢!”

“你別這麼生氣!你看你,都氣的口無遮攔了!我知道你委屈,他做了錯事,坑了你和孩子受牽連。這麼久了,一直沒個說法兒,你也一直沒法兒徹底解脫。可是事已至此,你再急也沒辦法不是?你就這樣想想,孩子她姑姑能拿多少算多少,好歹總是省了你一點不是?如果她真的一分不拿,你是不是得借更多的債?何況,那你說,從她姑姑的角度看,人家不是無辜受連累?雖然可能不好聽,可是人家肯定覺得,你老公坐牢了,要人家拿錢,人家能心甘情願?”簡安怡想勸木子。

“可是我都說了的,欠的錢都算借的,以後等他出來總會還的!我可以替他打欠條!她們還在怕什麼?那家人就是不想付出一點!”木子此時是聽不進去的,她恨死了這家人的反覆無常。

“你替他打借條也沒用啊,你想想,對人家來說,他還不起!這就是白條,沒有意義的!你也不用太生氣,因為你再生氣,只要不離婚,你說不承情也不管用啊。事實上就是人家幫忙給你閨女找了學校,還給你閨女掏了錢啊。說白了,這就是那個男人的錯!你想過嗎?你這樣著急,人家呢?可能在你不知道的時候,像這樣替他兜底的事情他家人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呢?人家為啥這麼不情願,就是因為他沒擔當!人家知道他沒指望!人家就是姑姑,做多少都是憑心意。”簡安怡在這一點上一直跟木子觀點不一樣。

從外人的角度看,就木子老公這種借錢不還的人,他姐不想多掏錢實在是太正常了!如果換成別人,那估計,能給找關係都不錯了!他在外面好好上班的時候都不還人家的債,這一坐牢,一下又欠了幾十萬,他還能還人家才怪!再說了,就算當姑姑的,可還是不是人家親生的孩子啊,面對這種有來無往的男人,人家憑什麼像對自己的孩子那樣盡心盡力?又怎麼可能對木子感同身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