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沈知初拿著那本書時,她心裡還在想,一個手上沾滿了鮮血的犯人,在慢悠悠地看著專家寫出來的犯罪心理學書——那幅場景,就像是惡魔的譏笑般,莫名地有種冰冷的諷刺。

一個專家研究了那麼久,嘔心瀝血,但真的……能將精神病人的內心研究透麼?

尤其還是……有著各種變態癖好的精神病罪犯。

雲姒不敢苟同,尤其還是,在沈知初身上,她看不出來有一點犯罪的表現特徵。

或許是因為內心太過強大,偽裝術也高,他的一切表現得都像是位紳士一樣。

很容易讓人卸下心防,甚至沉淪在他的風趣氣度之中。

實在是……

麥爾拉想了想,回答,“差不多吧,裡面的犯人我基本上都認識。”

“當然,有一位先生是最近才進去的,我不太熟,但他的名字,我想你肯定知道。”

“什麼?”

“沈知初,沈先生。”他道。

“他是醫學界的天才,尤其擅長外科手術,年紀輕輕的,就已經為很多位名人做過手術了。”

“算算時間,他進監獄也差不多有一個月了吧。”

雲姒聽著,皺眉,“他是為什麼進去的?按理來說,像他這樣的人,即使是犯罪了,也不該是有人打點護著他麼?”

畢竟可是醫學天才,那些愛命的有錢人,怎麼會這樣乾脆利落地將他送進去?

麥爾拉笑了,“這可是個不好透露的話題,雲姒,我想你還是不要知道比較好。”

“不過,我倒是可以告訴你,他喜歡解刨活體。當然,他很挑剔,也還算是紳士。所以他通常只解刨男性活體,不會對女性下手。”

“至於為什麼他會有這樣殘忍的罪行,我想,大概是因為他太過寂寞了。”

一個天才,隨隨便便做什麼事情都能成功。

即使是高精密度的手術,在他的手裡也是無一失敗,毫無挑戰性。

在這樣一個找不到挑戰樂趣的環境裡,久而久之,他當然就會想著找一些有趣好玩的事。

比如說活體解剖,用活體的痛苦和掙扎來作為他的興奮劑,讓他的大腦能得到刺激。

雖然活體解刨實在是算不上什麼有挑戰難度的事情,但有些人,骨子裡就是陰毒的,喜歡看著別人痛苦而死。

就像是開了上帝視角一樣,俯視著毫無反抗之力的小白鼠,然後越發地惡趣味地使用殘忍手段。

毫無底線,漠視法律,沒有一絲人性。

與其說他是人,倒不如說是披著人皮的野獸,冷血至極。

這是心理學上的解釋,解釋他為什麼犯罪。

麥爾拉接到這一份案例時,是依據他以往的種種來進行分析的。

他的人生經歷太過順暢,沒有挫折,正式因為太完美,所以才導致了這樣一個扭曲的性格。

當然,他的演技也很好,從來沒有表現出過破綻。

政府之所以察覺到,然後將他逮捕,完全是因為他自己上門說的。

他大概是玩膩了,所以不想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