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梏看了一眼擺在自己面前的各科作業本,無聲的拿過一旁的筆,刷刷刷寫了起來。

雖然每個每個小世界的知識內容會有些許的不同,但萬變不離其宗,只要掌握了其中的規則,這些高中的題目在他眼裡就如同一加一等於幾一般。

若不是受限於這具身體的素質,且他並沒有如元銀那般能夠滋養附身身軀的能力,莫梏怕是能夠在五分鐘的時間內就將所有的題目給解答完成。

“阿若,出來吃飯了。”

門外傳來了原主母親的聲音。

“還有一道題,稍等幾分鐘。”

站在門邊的楚母聽到平日裡恨不能給練習冊上戳出一個洞的兒子居然說出這樣的話來,顧不得手上拿著的鍋鏟還在滴油,轉身就朝著客廳的方向大聲喊道:“老公!老公!你快過來!我怎麼感覺阿若中邪了?”

一陣驚慌馬亂之後,楚父楚母雙雙出現在自家兒子的房間裡,一人一隻手,摸摸額頭,捏捏臉,上看下瞧了好一陣。

尤其是楚母,時不時“嘖嘖”兩聲,癟著個嘴巴說:“這……瞧著是我家兒子啊,有鼻子有眼的,怎麼突然就轉了個性子呢?以前不是最不愛學習了嗎?”

楚父倒是想得開,向上望了望天,想到自己小時候也是突然開了竅,努力學習,這才考上大學碰到了自己現在的老婆,想著也許自家兒子隨自己也說不定呢?

“寶貝,指不定兒子就是突然開了竅,想要努力學習了也說不定呢?咳咳,我以前也是這樣的……不然我都沒辦法遇到我這輩子的真愛……寶貝~”

“老公~”

空氣中突然冒出來許多的粉紅色泡泡,佔滿了莫梏的房間。

看著這一對膩膩歪歪的粉紅泡泡製造機兼撒狗糧專業戶,他突然有些理解楚天若為什麼會將自己的心思放在小動物身上了。

酸……實在是太酸了。

連他這個沒什麼人性的喪屍妖怪都覺得有些牙酸。

“爸媽,你們打擾到我學習了。”

趕人的話語出口,夫妻倆這才回過神來,連連應是,手挽著手,頭挨著頭從莫梏的房間裡退了出去。

這個時候,莫梏有些後悔沒有出聲和馬珍珍交換身體了,想她自小就遠離父母身邊,缺乏父母關愛,這樣的家庭應當是馬珍珍會喜歡的充滿“愛”的家庭吧。

用了幾分鐘的時間將楚天若的記憶回顧了一遍,用莫梏的話來說,這傢伙就是做事沒注意好分寸,在自己沒有能力應對各項事情之前就隨意出手,為那被虐待的流浪貓發聲,招到虐待之人的嫉恨和報復,最後失去生命。

若是實力強大一點,就算那人真蹦躂到自己面前,一拳將他擊倒便完全沒有什麼亂七八糟的事情了。

就是不知道姐姐那邊打算怎麼做。

她選的是似乎一個拾荒流浪漢的身份,就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以這種身份如何去完成這一次的任務,平息這三個委託者的怨氣。

想到元銀先前對他們的囑咐——不要崩人設,莫梏嘆了一口氣,走出房間坐在餐桌前,朝著一直在冒粉紅色泡泡的夫妻倆說道:“爸、媽,我現在高二第二學期了,再過幾個月我就要上高三了。我想趁著這段時間報一個武術班,鍛鍊一下身體素質,以免到時候因為身體素質太差而跟不上進度。”

“啵——”一聲,粉紅色泡泡突然破滅,楚母抱著莫梏的手臂蹭了蹭,“對對對,我兒子說的對,想學一門格鬥技巧確實有好處,以後啊……萬一媽媽遇到危險了,你可要和你爸一起保護好媽媽哦~”

……

莫梏黑線( ¬、¬)II

“嗯,好。”

吃過晚飯,楚父利落的收拾桌上的碗碟,楚母則是抱著手機,興沖沖的檢視起哪裡的武術班風評好了。

這風風火火,雷厲風行的行事作風某一種程度上來說,還是很合莫梏的胃口。

視線轉到元銀這邊。

她現在附身在一名男性的身體內,周邊全是原主撿來的一些可以拿去賣錢的破爛,身後的揹包裡放著一個小盒子,裡面是原主請人幫忙火化的“家人”骨灰。

原主的願望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和自己唯一的家人一起好好生活。

可惜,天不隨人願,H城為了籌備一場國際會議,下達了重塑城市容貌的相關檔案,因此,許多城管不管三七二十一,看到路上的流浪貓狗就肆意抓捕獵殺。

而原主因為給自己的狗買肉包子,離開了一會兒,最後讓它被人活活打死,等到他趕到的時候,一切都已成定局。

原主自從記事起就一直一個人,他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誰,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唯一陪伴在自己身邊的是一條被人遺棄在垃圾堆裡奄奄一息的狗。

他幾乎花光了自己身上全部的積蓄,將這條狗救了回來。

他沒讀過什麼書,但偶然路過一個車站時,看到LED廣告牌上傳出“閤家歡樂,喜氣洋洋”的廣告語,於是給這條狗取名為歡歡,希望它能夠歡歡樂樂過完這一生。

歡歡死了,原主失去了唯一的牽掛,整個人也變得鬱鬱寡歡,沒過多久,也跟著一起去了。

死前,他不斷怨恨著這個世界,怨這個世界的不公平,也恨自己的無能為力。

他想為自己的歡歡做些什麼。

就這樣一個簡單樸素的願望,與另外兩人的願望相互融合,使得隱藏在願望之下的怨念不斷壯大,阻礙了小世界的正常運轉,這才吸引來了時光穿梭總局。

小系統第一次看到這麼落魄的宿主大大,作死的心又開始蠢蠢欲動起來。

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悄咪咪按下了錄製鍵。

看著手邊現存的雜物,元銀揹著麻布袋起身朝著橋洞外邊走去。

“宿主大大,你不會真的打算出去做一個拾荒老人吧?”

走路的步子沒有停頓,元銀淡笑著糾正小系統的措辭,“是拾荒者,不是拾荒老人,這具身體的主人只有二十四歲。”

……

明明看上去都要三四十歲了……

怎麼會?!

元銀:呵,顛沛流離過了那麼多年,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生活的居所還是髒亂差的橋洞,原主不老誰去老?

揹著包,拖著麻袋,元銀走了很長一段路,從日頭正旺走到了太陽西下,總算是將自己想要的東西收集了個七七八八。

“宿主大大,你撿這些破爛是要做什麼?”

“賺錢。”

……

好吧,神尊就是神尊,就連賺錢都是這麼別出一格,與眾不同。